关于公开处置废旧管道等报废资产的公告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时间:2025-06-25

  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和《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2007〕34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对部分报废资产进行处置。为确保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招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废旧管道等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2.项目内容:对指定场地内的废旧管道材料、废旧空气处理机组、建材及附属垃圾等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尚未拆除但后期会进行拆除的部分管道材料和建材一并属于本次处置内容。

  3.项目金额:35806.15元(最低回收价)

  4.项目需求:签订合同。除校方明确的个别特殊设备外,回收指定场地内的所有报废资产、建材及附属垃圾。搬运费、垃圾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企业承担。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报名申请

  1.报名材料:报名申请只接收电子版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须包含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报名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报送。

  2.报名方式: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以“企业名称+资产回收”命名,发送至740071662@qq.com。

  3.报名日期:自公告发布当日至2025年6月27日12点整(北京时间),以邮箱显示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价报送

  1.报名审核成功的供应商由校方通知参加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地点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西南角及后勤楼西侧场地。踏勘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8:30-17:30。

  2.现场踏勘后,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价单(格式自拟),邮件以“企业名称+回收报价”命名,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740071662@qq.com。

  3.报价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日12点整(北京时间),以邮箱显示送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竞标,不再受理。

  4.本次市场询价回收费用最高者(不低于最低回收价)作为我校废旧管道等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成交供应商,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组织审核材料并确定最终成交企业,成交结果在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5.若参与企业不足3家,另行组织。

  五、报价款的支付

  河南省委党校与成交企业于公示结束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成交企业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河南省委党校向成交企业开具省财政厅的正规票据。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有第一批报废资产的清场。第二批报废资产自接到校方通知始3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场。若成交企业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视作违约,河南省委党校将依据合同规定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685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