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处置废旧管道等报废资产的公告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时间:2025-08-15

  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和《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2007〕34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对部分报废资产进行处置。为确保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招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废旧管道等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2.项目内容:对指定场地内的废旧通风管道及附属垃圾等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

  3.项目金额:8147元(最低回收价)

  4.项目需求:签订合同。回收、清理指定场地内的所有报废资产及附属垃圾。搬运费、垃圾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企业承担。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报名申请

  1.报名材料:报名申请只接收电子版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须包含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报名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报送。

  2.报名方式: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以“企业名称+资产回收”命名,发送至740071662@qq.com。

  3.报名日期:自公告发布当日至2025年8月17日12点整(北京时间),以邮箱显示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踏勘报价

  1.报名审核成功的供应商由校方通知参加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地点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西南角及后勤楼西侧场地。踏勘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5:30-16:30。

  2.现场踏勘时请携带单位公章及报价单(格式自拟),踏勘完成后现场报价(不低于最低回收价,且不得超过正常市场行情范围,故意虚报高价进行恶意竞价。一经核实,河南省委党校将列入企业“黑名单”,并依据有关法律文件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回收费用最高者作为我校废旧管道等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4.若参与企业不足3家,另行组织。

  五、报价款的支付

  河南省委党校与成交企业于公示结束1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成交企业须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河南省委党校向成交企业开具省财政厅的正规票据。缴款后下一个工作日展开进场回收,并于8月22日前完成全部回收工作。若成交企业未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视作违约,河南省委党校将依据合同规定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685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