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来源:《党的生活》 时间:2026-01-26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这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十五五”时期,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深度融合,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

  一、深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提出了更为迫切的需求。他还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为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指明了方向。

  科技创新是实现产业创新的核心驱动力。科学技术始终在社会生产力进步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当革命性科技成果应用于具体产业和产业链时,不仅能够对现有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更能直接催生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当前,数字技术、智能技术等不断涌现,必将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力支撑产业朝着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转型。

  产业创新是实现科技创新价值的有效载体。产业创新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环节,能够使科技成果更好对接市场需求。这一过程既能创造新的价值,从而为新一轮科技创新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又能增强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提升产业含金量,实现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可以说,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无论是新兴产业发展还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都需要更多技术要素投入,这些需求既为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也为其提供了广阔应用空间。

  二、提升高质量科技供给能力

  科技供给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产业创新的水平与效益。提升高质量科技供给能力,必须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活动。

  优化基础研究体系布局。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瓶颈,瞄准现代制造业的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凝练关键科学问题,建立持续稳定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优化资金投入结构。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鼓励科研人员甘坐“冷板凳”,潜心长期持续地积累知识,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锚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聚焦重点产业链群培育,推动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开展跨领域技术创新融合。在推动跨领域融合的同时,更要聚焦产业链安全,围绕构建安全、自主可控、具备较强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针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科研仪器、核心种源等“卡脖子”问题,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努力实现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

  提升体系化攻关能力。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以重大战略任务实施为抓手,加快建立由国家实验室、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共同参与的高效协同创新体系。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统筹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立足实际开展跨区域协同创新、央地协同创新等实践。

  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力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科技部门与产业部门之间互动协同,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的传导通道。

  优化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建立完善产业立题、企业出题、人才答题、科技解题的协同机制,加快推动创新要素资源向企业聚集,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畅通“创新—产业”传导通道,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更多国家科技攻关任务,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健全科技领军企业的遴选、培育、评价机制,择优培育壮大一批能够切实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的科技领军企业,更好发挥其引领和支撑作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发展壮大机制,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合作机制,推动大中小企业间的融通创新,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帮助中小企业成长。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财税、金融等政策工具,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加大对企业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通过政府采购正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鼓励各级政府优先采购首次投放市场、技术先进但尚未形成规模的自主创新产品,降低其市场化初期的运营风险。

  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科技创新是创造知识的过程,产业技术创新则主要是把知识转化为社会财富的过程。科技成果只有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形成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获得市场价值,因此必须持续畅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通道。

  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我国具有扎实的产业基础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能够为科技成果提供多样化的场景需求。要高标准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优化创新资源配置,解决技术供求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政策支持和市场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质量,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

  构建贯通式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应用验证平台,通过“中试+平台”“验证+中试”等模式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强化中介服务供给。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因地制宜构建“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的路径,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助力打通从概念样品到工程产品的“最后一公里”。

  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科技金融是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要内容,是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完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鼓励银行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形成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协同发展矩阵,研究设立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专项基金。丰富科技金融产品,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注入持续金融动能。

【来源:《党的生活》2026年第1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