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第16期青年学习大讲堂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民法典,切实增强全体教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5月27日,机关党委、法学教研部组织40余名教职工代表,走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第16期青年学习大讲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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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职工代表走进郑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集约编目中心、“六专四室”、5G法庭等功能区域,详细了解法院跨域立案、线上自助立案、智能司法终端应用、警务指挥调度等运行模式。
庭审观摩环节,我校教职工代表旁听了由郑州中院民事审判四庭法官审理的一起合伙纠纷案件,置身真实庭审现场,直观感受司法办案流程与法律适用规范,深刻体会司法审判的严谨性、公正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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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郑州中院研究室主任作了题为《法律指引下的行为边界》的普法宣讲,结合三起典型民事案例,从过错责任划分、善意拾得义务、正当行为界定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厘清生活与工作中的法律底线与行为边界,针对性解答了民事实务中的常见问题。
在场教职工纷纷表示,此次“走法庭、看庭审、议案例”的实景学习模式,让大家对法律权威与法治精神有了更真切的体会。大家将持续学习民法典,让法治思维根植于心、践之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