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徐航教授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理论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
7月18日至19日,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理论研讨会在西藏林芝召开。会议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办,来自全国党校系统的140余名专家学者参会。我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徐航教授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理论的学理阐释与话语建构》的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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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须突破文本阐释与政策解读的既有层面,以法学的概念、逻辑和论证规则对政治命题进行规范重构,实现从“翻译”到“再生产”的学术跃升。发言系统阐释了“法治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现代化”“人民至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四个标识性概念的法理内核,将“十二个坚持”还原为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实践论、保障论五层次规范逻辑,提出文件语言向学术语言、教学语言、决策语言三层转化的方法路径。发言强调,党校系统应以“法治中国”为核心范畴、以“一体三维”为规范结构,深耕政治法学、党内法规学、纪检监察学等中国独有学术领域,以教学、科研、决策咨询闭环机制为方法,以本土自觉、开放自觉、统一自觉为品格,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作出党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