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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教研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教研人员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书号必须是“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6]”,同时也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2014年版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为依据,含大河网、映象网理论频道)、省部级(含省部级,下同)以上报纸发表的文章,市厅级(含市厅级,下同)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 与校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我校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 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3000字左右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论文应有中文翻译件。

4. 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最多可署名7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已获往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上一年度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者,其第一作者本年度不再参评;已连续两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的作者,其成果本年度不再参评;已获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含本级)单位和个人担任第一作者或参与者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着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 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 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以该机关正式文件形式),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申报要求

1.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申报时请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以其他主编或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6名作者。

2.上报成果需提供:

①著作、调研报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各1份(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还需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

②个人申报表1式2份;

③个人申报表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kycdx@163.com,邮件主题:社科评奖+个人姓名。

《2016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可登录校园网下载。申报表中“第一作者单位意见”和“初评单位意见”由科研处统一填写。

3.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

4.受理地点:教研楼附楼F407房间。

科 研 处

2017年3月20日

附件【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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