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院概览 | 教学工作 | 科研工作 | 决策咨询 | 行政后勤 | 队伍建设 | 机关党建 | 廉政建设 | 信息化建设 
热点新闻
·   张涛看望慰问春节... 01/22
·   我校举行2023级领... 10/12
·   我校召开2023年春... 02/24
·   张涛看望慰问老同志 01/20
·   我校举行2022级领... 05/06
·   全省市厅级主要领... 02/15
·   我校召开2023年春... 03/16
·   校委(院党组)召... 01/20
·   全省党校(行政学... 05/24
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和“三学院三基地”第十一届
 

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和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直管县(市)委党校行政学校,省直机关党校,三学院三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和“三学院三基地”科研工作的指导,有效促进各单位组织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科研活动,激励教研人员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根据我校院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十一届科研评奖工作。现将评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

 1.参评成果范围

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三学院三基地”教研人员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通过内部参阅件方式上报并已获得县(处)级以上领导(含)批示或被县(处)级以上单位决策采用的研究报告。

    各级各类未公开发表或未被县(处)级以上领导(含)批示或未被(县)处级以上单位决策采用课题项目不参加评奖;政治观点有错误、有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现象、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不得参评;集体成果须由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方能参评。

 2.参评成果条件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研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及在学科建设上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3.奖项设置

河南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和“三学院三基地”优秀科研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4.申报指标

济源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愚公移山精神教育基地,省直管县(市)委党校行政学校,省直机关党校,焦裕禄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南水北调精神教育基地各限报10项。

新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新乡先进群体教育基地和其他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各限报16项(含所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申报的成果)。各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在组织本校院申报的同时,要及时通知所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并做好科研成果的审核和初评推荐工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不直接受理县级党校行政学校的申报。

5.评审程序

①初评。由参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评,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参评成果原件(请遮盖作者全部个人信息,以便于匿名评审),各单位要对申报的科研成果严格审查把关,并在申报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和初评等级建议。

②复评。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在学科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通过匿名评审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

③审核、批准。根据学术委员会终评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及等次,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委党组批准。

二、关于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和科研工作进步奖的评选

1.评选范围

各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直管县(市)委党校行政学校,省直机关党校和“三学院三基地”。

2.评选内容

重点考评以下情况:

承担科研项目,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发表学术论文,被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获奖科研成果,召开科研会议、组织科研活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或出版连续性内部资料等情况

3.评选程序

各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复核并按标准核定积分、排序、确定获奖名单,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委党组批准

三、关于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的评选

1.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各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直管县(市)委党校行政学校,省直机关党校和“三学院三基地”的领导成员及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2.评选原则

①担任单位领导成员和从事科研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的人员。

②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或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评选名额

获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或科研工作进步奖的单位2个名额,其中,一名为领导成员,另一名为科研管理部门的同志。没有获得两项之一奖项的单位没有指标。

四、评奖等级和表彰办法

1.评奖等级为厅(市)级。

2.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向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三学院三基地”发文通报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并颁发奖励证书。

五、申报要求

1.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每人限报1项(包括合著),须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及申报表各l份,已获得(厅)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参评。

2.参评科研工作组织奖的各单位要认真如实填写《第十一届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将对参评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的材料进行抽检,发现申报表内容与抽检材料不符的单位,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5.申报受理时间为2017年7月3日~7月7日。申报材料包括:①《第十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及成果原件(请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各1份;②《第十一届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1份;③《第十一届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2份;④《第十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单位汇总简表》1份及其电子文档(汇总表电子文档带U盘或发电子邮件:kycdx@163.com ,邮件主题:单位名称+汇总表)。

6.申报表可登录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网站(科研动态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dangxiao.henan.gov.cn/

7.逾期不报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申报受理地点: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教研办公楼附楼F407、F401房间。

  联系人:吕芸芳 (0371)69686378  13693710136

张瀚文 (0371)69686377  13523002288

   

附件:  

1.《第十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2.《第十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单位汇总简表》

3.《第十一届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

4.《第十一届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南行政学院

2017年5月9日

附件【附件1:第十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第十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单位汇总简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第十一届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第十一届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河南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4600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65号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河南行政学院 信息管理部 制作维护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