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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和“三学院三基地”
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和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供稿 

各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三学院三基地”: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和“三学院三基地”科研工作的指导,有效促进各单位组织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科研活动,激励教研人员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根据我校院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十二届科研评奖工作。现将评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

1. 参评成果范围

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三学院三基地”教研人员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

① 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第1版第1次印刷);

② 在CN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③ 大河网、映象网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

④ 省部级(含省部级,下同)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

⑤ 市级日报(限理论版)发表的理论文章;

⑥ 虽未公开发表、但通过内部参阅件方式上报并已获得县(处)级以上领导(含)批示或被县(处)级以上单位决策采用的调研报告。

各级各类未公开发表或未被县(处)级以上领导(含)批示或未被(县)处级以上单位决策采用的课题项目不参加评奖;政治观点有错误、有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现象、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不得参评;集体成果须由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方能参评。

2. 参评成果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创新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注重研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及在学科建设上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3. 奖项设置

河南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和“三学院三基地”优秀科研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4. 申报指标

济源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愚公移山精神教育基地),省直机关党校,焦裕禄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南水北调精神教育基地各限报5项。

新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新乡先进群体教育基地)和其他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各限报12项(含所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申报的成果)。各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在组织本校院申报的同时,要及时通知所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并做好科研成果的审核和初评推荐工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不直接受理县级党校(行政学校)的申报。

5. 评审程序

①初评。由参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评,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参评成果原件(请遮盖作者全部个人信息,以便于匿名评审),各单位要对申报的科研成果严格审查把关,并在申报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和初评等级建议。

②复评。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在学科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通过匿名评审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

③审核、批准。根据学术委员会终评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及等次,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委党组批准。

二、关于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和科研工作进步奖的评选

1. 评选范围

各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和“三学院三基地”。

2. 评选内容

重点考评以下情况:

承担科研项目,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发表学术论文,被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获奖科研成果,召开科研会议、组织科研活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或出版连续性内部资料等情况。

3. 评选程序

各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复核并按标准核定积分、排序、确定获奖名单,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委党组批准。

三、关于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的评选

1. 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各省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和“三学院三基地”的领导成员及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2. 评选原则

①担任单位领导成员和从事科研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的人员。

②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或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 评选名额

获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或科研工作进步奖的单位2个名额,其中,一名为领导成员,另一名为科研管理部门的同志。没有获得两项之一奖项的单位没有指标。

四、评奖等级和表彰办法

1. 评奖等级为厅(市)级。

2. 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向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三学院三基地”发文通报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并颁发奖励证书。

五、申报要求

1. 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每人限报1项(包括合著),须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及申报表各l份,调研报告须提供领导批示件或采用证明复印件1份,已获得(厅)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参评。

2. 参评科研工作组织奖的各单位要认真如实填写《第十二届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 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将对参评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的材料进行抽检,发现申报表内容与抽检材料不符的单位,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4. 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20日。申报材料包括:

①《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及成果原件(请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各1份;

②《第十二届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1份;

③《第十二届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2份;

④ 《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单位汇总简表》1份及其电子文档(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kycdx@163.com ,邮件主题:单位名称+汇总表)。

5. 申报表可登录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网站(科研动态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dangxiao.henan.gov.cn/

6. 逾期不报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申报受理地点: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教研办公楼附楼F407、F401房间。

联系人:吕芸芳(0371)69686378 13693710136

张瀚文(0371)69686377 13523002288

附件:

1. 《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2. 《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单位汇总简表》

3. 《第十二届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

4. 《第十二届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

附件【附件1:河南省党校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申报河南省党校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单位汇总简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河南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河南省党校系统第十二届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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