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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2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之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市民个人防护

1.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自我防护措施,外出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强化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就诊,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减少不必要出行,提倡居民在市内过年,外地务工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倡导居民减少探亲访友,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公筷公勺。

二、强化公共场所管理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餐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车站、医院、养老院、影剧院、办事大厅、娱乐休闲场所等公共服务场所要强化管理,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佩戴口罩进入、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在排队区域设置“一米线”,避免人员聚集。上述场所须设专人负责防疫管理和巡查,对经劝阻仍不配合的,应拒绝其进入场所。

4.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文化娱乐休闲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5.乘坐飞机、火车、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快递、外卖、代驾等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强化聚集活动监管

6.各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年会、团拜、联欢、庙会灯会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会议、聚会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50人以上的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批。

7.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办理需报社区(村)备案并接受疫情防控指导。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各类高风险人员参加。

四、强化重点人员管控

8.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郑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措施。

9.在第一入境点已隔离满14天的境外返郑人员,应在抵郑前48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报告,抵郑后由属地“点对点”闭环接回,严格实行“7+2”管控措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在郑州第一入境点已隔离期满人员离郑时,“点对点”闭环送至机场、车站,使用专用通道。

10.社区(村)要强化春节期间各类返乡人员的报备、排查、网格化管理,建立登记台账,分类纳入社区(村)健康监测。

五、强化“四方责任”落实

11.区(县、市)要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要落实自我防护责任。要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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