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院概览 | 教学工作 | 科研工作 | 决策咨询 | 行政后勤 | 队伍建设 | 机关党建 | 廉政建设 | 信息化建设 
热点新闻
·   张涛看望慰问春节... 01/22
·   我校举行2023级领... 10/12
·   我校召开2023年春... 02/24
·   张涛看望慰问老同志 01/20
·   我校举行2022级领... 05/06
·   全省市厅级主要领... 02/15
·   我校召开2023年春... 03/16
·   校委(院党组)召... 01/20
·   全省党校(行政学... 05/24
校应急办﹝202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部门,颐城俊达物业公司省委党校项目部: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进一步细化我校疫情防控举措、加强人员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经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防控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根据属地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我校自3月15日起实行更加严格的封闭管理。

二、守好校园“入口关”。所有入校人员(含乘坐班车入校的教职工和司机)均须测量体温、查验“双码”(行程码、健康码)。教职工和物业人员入校时还须查验工作证或进行人脸、指纹识别。其他临时务工人员在校期间尽量实行封闭管理,不能实行封闭管理的,进校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守好校园“出口关”。封闭管理期间,任何教职工和物业人员不得为学员、班主任及餐饮、住宿、保洁、体育馆等实行封闭管理的工作人员私自离校提供便利,一经发现,按照规定上限严肃处罚处理。

四、严格做好教职工管理。除班主任、指导教师、授课教师外的其他教职工,一律不得进入教学楼、学员公寓楼和学员餐厅。全体教职工非必要不离郑,特殊情况下确需离郑的,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厅级干部须由常务副校长、党组书记审批并报校应急办备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由分管校领导、校应急办主任和常务副校长、党组书记审批,其他教职工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和校应急办主任审批,第一审批人负主要责任,其他审批人负关联责任;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做到个人及家属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更不能组织各类聚集活动,认真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等防控规定,婚丧娶嫁简办小办节约办。凡私自离郑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一经发现,对其本人和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要加强对离退休老同志疫情防控工作的服务管理,确保老同志不出国、不出省、非必要不离郑,同时教育引导老同志做好自身防护和家庭健康管理。

五、严格做好学员管理。学员进入教学楼、会议中心、餐厅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凡体温异常的,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并自行回到学员宿舍进行健康观测。行政处负责选派人员在体温检测点值守。学员上课、排队取餐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主体班校外现场教学活动暂停,待疫情缓解后再做安排。

六、严格做好物业人员管理。封闭管理的物业人员严禁私自离校。其他物业人员要严格做好日常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凡新进物业人员,初次入校前须严格测温、查验“双码”、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聘用。

七、严格做好消毒消杀、物资保障。行政处牵头定期对教学楼、学员餐厅、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开展消毒消杀;积极主动了解封闭人员的需求,确保校内商店生活物品供应充足。

八、严格线下会议活动管理。把疫情防控作为举办各类会议、活动的先决条件,即日起,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确需线下举办的,严格报批,“谁举办,谁负责”。

九、自3月15日起,校办公室、行政处恢复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

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当前正处于非常时期,全体人员要积极理解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不得与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随时掌握本部门人员基本情况,把好“第一道关”,齐心协力构筑疫情防控坚强屏障。

校应急办     

2022年3月14日  

关闭窗口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河南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4600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65号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河南行政学院 信息管理部 制作维护 

您是第: 位访客